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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06 15:02:00 | | 点击数:
注销异议登记办事指南
1.办理事项名称
注销异议登记
2.办理部门
上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上饶市信州区广平街26号不动产登记业务大厅二楼)
3.适用范围
异议登记期间,异议登记申请人申请注销异议登记的;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未提交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等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
4.需提供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①单位: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社会团体须提供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②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
(3)注销证明材料(原件):①异议登记申请人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②不动产权利人申请注销异议登记的,提交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申请仲裁、且未申请政府调处的证明材料,或者异议登记申请人的起诉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予以驳回诉讼请求的证明材料;
(4)其他必要材料。
5.办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合法。
6.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7.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8.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9.收费标准
零
10.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11.咨询电话
0793-8089979
12.监督投诉电话
0793-8089960 8236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