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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登记与转移登记联合办理事项
  • 2022-02-22 19:48
  • 来源: 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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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登记与转移登记联合办理事项

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的通知财法字〔1997〕5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申请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查并扫描原件):(1)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结婚证等身份证明材料;(2)申请人为单位的:企业提交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提交登记证照;其他组织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在办理相关业务中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发改办财金〔 2018〕277 号)提供身份材料;(3)属代为申请登记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境外委托的须认证或公证(原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银行同意债权转移联系函(原件)

5、转移登记材料(原件)

三、办结时限

承诺2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税、费同缴)→审核登簿缮证

、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文件要求,住宅类:80元/件(含第一本证书的工本费);非住宅类:550元/件(含第一本证书的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10元/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和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等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

  、咨询途径

    1、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0793-8089960;

    2、上饶市信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0793-8167002;

    3、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数智政务服务大厅:0793-8233029。

   、监督投诉渠道

    0793-8089970、0793-8167009、0793-8233029。

  、办公地址

    1、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B栋一楼。

    2、上饶市信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信州区三江大道(汪家花园旁)信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C区。

    3、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数智政务服务大厅: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天佑东大道9号。

   、办公时间

    1、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夏季办公时间:8:30-17:00,冬季办公时间:8:30-16:30。

    2、上饶市信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夏季办公时间:8:30-17:00,冬季办公时间:8:30-16:30。

    3、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数智政务服务大厅:夏季办公时间:9:00-17:00,冬季办公时间:9:00-16:30。

十、办理机构

上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节假日正常理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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