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业务管理 > 不动产登记 > 办事指南
分享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转移登记
  • 2022-02-09 09:16
  • 来源: 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字体: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转移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申请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查并扫描原件):(1)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等材料;(2)申请人为单位的:企业提交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提交登记证照;③其他组织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在办理相关业务中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277 号)提供身份材料;属代为申请登记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材料;境外委托的须认证或公证(原件)。

3.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4.债权转移材料(原件)。1)债权人已经通知债务人的材料。(2)申请一般抵押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被担保主债权的转让协议。(3)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部分债权转移的材料;当事人约定最高额抵押权随同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移的材料。(4)因处置不良资产而发生抵押权转移的,应提交相关部门同意处置不良资产的文件、公示的报纸、各资产公司可以管理和处置资产的材料以及其身份材料

三、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为1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文件要求,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和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含缴费)→审核登簿缮证

、咨询途径

    1、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0793-8089960;

    2、上饶市信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0793-8167002;

    3、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数智政务服务大厅:0793-8233029。

、监督投诉渠道

    0793-8089970、0793-8167009、0793-8233029。

、办公地址

    1、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B栋一楼。

    2、上饶市信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信州区三江大道(汪家花园旁)信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C区。

    3、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数智政务服务大厅: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天佑东大道9号。

、办公时间

    1、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夏季办公时间:8:30-17:00,冬季办公时间:8:30-16:30。

    2、上饶市信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夏季办公时间:8:30-17:00,冬季办公时间:8:30-16:30。

    3、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数智政务服务大厅:夏季办公时间:9:00-17:00,冬季办公时间:9:00-16:30。

十一、办理机构

   上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节假日正常受理登记业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主办: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承办: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电话:0793-8261374    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广平街26号
ICP备案号:赣ICP备0800832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000055     赣公网安备 36110202000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