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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本级土地收储及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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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上饶市本级土地收储及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州区、广信区人民政府,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上饶市本级土地收储及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意见》已经第1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上饶市本级土地收储及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意见


    为加强上饶市市本级土地收储及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全口径土地收储的原则。将市本级的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全部纳入到市土地储备中心统一收储口径上来。坚持市级统筹,区政府(管委会)实施的原则。坚持科学制定、严格控制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原则。

    二、工作目标

    严格实行土地房屋“统一报批征收、统一收储开发、统一审核结算”,土地报批、征收后,统一纳入收储口径,真正做到“一个口子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出水”。通过实施市本级全口径土地收储,进一步规范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统一征收补偿和工作经费标准,做到“依法和谐征收、科学合理补偿”,杜绝无序管地、多头结算行为,保障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扎实平稳有序推进。

    三、建立市级统筹,区政府(管委会)实施的土地收储及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市市本级土地收储及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市本级土地收储及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土地房屋收储征收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市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信州区政府、广信区政府、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以及市土地储备中心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由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市住建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组长领导下,负责协调推进项目的事前审核、事中监管、事后决算等土地收储及土地、房屋征收的日常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市本级的土地收储及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由市级统筹领导,调度推进各项工作。信州区政府、广信区政府、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为土地、房屋征收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全权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和市住建局负责土地报批、土地和房屋征收等工作的政策把关、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市住房建设保障中心负责房屋征收工作的指导监督及跟踪服务,具体负责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审核、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监证等工作;市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调度、监管;市审计局负责征收资金(成本)的审计、审核工作;市林业局负责林地报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工作;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牵头协调项目相关工作以及项目的资金筹措、资金审核拨付和成本结算等工作。

    (三)建立项目预决算、工作经费总包干的资金运转机制

     1.实行项目预决算。项目确定后,市自然资源局统筹土地报批、征收及供应工作,具体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牵头负责。各区政府(管委会)在市土地和房屋征收机构的配合下,进行项目范围内土地房屋征收、前期开发等事项的调查摸底和所需征收资金测算,并向市政府提出项目预算报告,经审核批准后,将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及补偿标准等事项张榜公告并组织实施。市土地储备中心按进度拨付征迁资金。项目完成后,市土地储备中心在结算过程中,可参考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结果。

     2.实行工作经费总包干。土地征收工作不分地类,按每亩10000元计提工作经费,不再支付青苗补偿、清表补偿、维稳工作经费、信访工作经费等其他费用;房屋征收工作经费按每平方米30元计提工作经费。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并按违法建筑标准拆除的,其面积计提工作经费,并予以奖励。附属建筑物、临时搭建不计工作经费。征收工作经费由市政府拨付,区政府(管委会)统筹安排使用。

    四、监管激励措施

    (一)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加强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对各区政府(管委会)土地收储及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情况进行调度,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市财政部门、市审计部门加强对土地储备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土地储备资金专款专用,提高土地储备资金使用效率。

    (二)强化净地交付责任。项目确定后,市土地储备中心与项目属地政府(管委会)签订项目“大包干”收储协议,协议明确项目净地交付前需完成的土地房屋征收、前期开发等事项以及项目完成时间等。领导小组定期对净地交付工作进行督导。

    (三)严格执行补偿标准。为保障征收工作有序推进,对土地房屋征收的面积、补偿标准等事项进行审核,严防不按标准补偿、超出面积征收等情况。

    其他文件中有关规定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


    原文下载: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本级土地收储及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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