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编号: ys2021080
权利人蒋诗雄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670号4幢1-9的土地证遗失,证号:饶(市信)国用(2014)第(047-162)号,面积4.56m2。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蒋诗雄
2021年6月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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