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zf2022043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他项证号 |
抵押权人 |
坐落 |
备注 |
1 |
上饶市他字0003952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信州支行 |
上饶市信州区信江西路150号 |
依据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2021)赣1102执489号 |
公告单位: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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