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不动产登记公告
(上饶市信州区庆丰路212号1幢2-402房改福利房不动产登记)
编号:2022—042
申请人刘建生、吴美丽申请办理坐落于上饶市信州区庆丰路212号1幢2-402,建筑面积:68.98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的房改福利房(一次性资金到位购买)的不动产登记。根据申请材料,申请人2022年9月16日经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通过房改结算从上饶市生态环境局(产权单位)购买了上述房产,现原产权单位及申请人均书面承诺该套房屋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且购房款已结清(未提供购房票据),并向登记机构申请按一步到位办理该套房改房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该房屋的不动产权登记至刘建生、吴美丽名下。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刘建生、吴美丽提出申请办理上述房产不动产登记的事项予以公告征询异议。若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此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构将依申请一步到位予以办理该房屋的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A20窗口。
联系电话:0793-8089979
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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