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编号: ys2022104
权利人骆智赟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上饶市信州区三清山中大道506号1栋1-601的土地证遗失,证号:饶市信国用(2010)第(029-010)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骆智赟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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