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zf202205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赣(2017)上饶市不动产权第0007932号 |
李德海/郭唐连 |
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678号1幢1-1301室 |
依据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赣0192执恢50号作废不动产权证 |
公告单位: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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