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zf202205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3067691,3067691-1,3067691-2 |
何挺 |
上饶市信州区体育馆路11号附1号 |
依据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赣1102执恢203号之二作废产权证 |
2 |
3422823 |
吴金花 |
上饶市信州区茶山路307号1-101室 |
依据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赣1102执恢190号作废产权证 |
公告单位: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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