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zf202207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房权证上饶市字第3060995号.3060995-1号.3060996号.3060996-1号/饶市信国用(2010)第017-030号.(2010)第017-031号 |
李涛 |
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东大道479号15栋1-4.2-4.1-5.2-5 |
依据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赣11执恢129号作废房产证及土地证 |
公告单位: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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