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不动产登记公告(何建波/杨光华)
编号:2022-051
何建波(身份证号码:362301*****0095)、杨光华(身份证号码:362301******002X)于1993年8月21日向上饶市第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房屋一套,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北门新村西巷12号2-102设计用途为:住宅,面积为67.43平方米。土地性质:划拨
现申请人何建波/杨光华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因该项目于1994年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开发企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初始登记,不具备合同网签备案条件,为依法依规更好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何建波/杨光华的上述申请登记事项予以公告征询异议。如有异议的,请自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构将依申请予以办理上述房屋的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A20窗口 联系电话:0793-8089979
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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