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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JZ20220016
  • 2022-11-25 16:12
  • 来源: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字体:    

因原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1

赣(2021)上饶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124号房他证2013字第005359号

江西余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余干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其它

361102012001GB00018F00430040
361102012001GB00018F00430042



上饶经济开发区武夷山北大道15号27幢1-4

上饶经济开发区武夷山北大道15号27幢1-5

根据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赣1102执恢163号之一、(2022)赣1102执恢164号之一将该房产裁定归买受人李元友(身份证号码:362322********8156),法院申请办理强制解押手续,因无法收回原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号为:赣(2021)上饶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124号房他证2013字第005359号),现将原不动产登记证明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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