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不动产登记公告(刘冬花)
编号:2023-004
刘冬花(身份证号:3623211939****7820)于2005年7月13日购买了原上饶七一三矿位于上饶市信州区滨江西路78号2幢3-402(证号:3425792)房改房,在办理房改房时使用了已故配偶陈奀根(单位出具证明死亡时间:1974年2月13日)的工龄,现依据刘冬花提供的上饶七一三社区管理委员会证明及2023年1月28日刘冬花个人出具的承诺书,证实该房产由刘冬花个人出资购买,产权属刘冬花单独所有,现依据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申请人上述不动产登记事项予以公告征询异议。若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构将依申请予以办理该宗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A20号窗口。
联系电话:0793-8089979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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