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zf202301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上房权证字第3085742号、 上房权证字第3085742-1号 |
朱子文、杨友兰 |
上饶市赣东北建材大市场1幢1-101 |
依据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赣11执18号之三作废房屋所有权证 、共有证 |
公告单位: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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