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zf202301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他项证号 |
抵押权人 |
坐落 |
备注 |
1 |
赣(2017)上饶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363号 |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溪支行 |
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66-68号7幢1-3 |
依据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赣06执112号 |
公告单位: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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