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不动产登记公告(余建国)
编号:2023-012
根据申请材料,2023年3月3日,申请人余建国(身份证号码:362301********1012)、李爱华(身份证号码:362301********1044)经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审核,通过房改从产权单位上饶市信州区轻工集团公司(原上饶市汽车配件厂)取得上饶市信州区破塘25号1幢1-301(建筑面积97.37平方米)房改房全部产权。现产权单位及申请人均书面承诺该套房屋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现申请人向登记机构申请按一步到位将该不动产产权登记至余建国、李爱华名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申请人上述不动产登记事项予以公告征询异议。若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构将依申请予以办理该宗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A20号窗口。
联系电话:0793-8089979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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