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预告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遗失。公告十五个工作日期满后,声明作废。
序号 |
预告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 注 |
1 |
房预字第 014624 号 |
吴俊 |
住宅 |
361102012001GB00082F00230038 |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夷山北大道7号31幢2-202室 |
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预告证,证号为:(房预字第014624号),依据权利人申请,现声明该房产证作废。 |
公告单位: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202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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