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zf2023049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证明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备注 |
1 |
赣(2019)上饶市不动产证明第0011708号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 |
上饶市信州区中山西路7号-1-2、-1-3 |
依据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赣1102执恢18号之二 |
公告单位: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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