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请材料,权利人付济平、冯景春需将位于上饶市信州区水南街171号4幢1-301(《房屋所有权证》证号332435)、1幢3-101(《房屋所有权证》证号332408)的房改房退回产权单位上饶市交通运输局。因不动产权利人均已亡故无法配合,现由产权单位上饶市交通运输局单方申请办理房改房退房登记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申请人上述不动产登记事项予以公告征询异议。若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构将依申请予以办理该宗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A20号窗口。
联系电话:0793-8089979
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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