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继承相关资料,坐落在市桂家巷四号楼二单元五楼(《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上房权证字第3013098号)的不动产为夏善庆和金德芳的夫妻共同财产。夏善庆于已于2024年1月29日死亡(生前身份证号码:362301******1013),现其配偶金德芳申请继承上述属于夏善庆份内遗产,其他继承人已表示放弃继承,并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上述遗产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非经公证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申请人的上述申请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征询异议。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申请予以办理上述遗产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办事大厅A20窗口
联系电话:0793-8089979
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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