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请人汪涌提交的继承相关资料,坐落在上饶市信州区庆丰路(《房屋产权证》证号为饶(县)房权证上饶县字第2004*240号,上饶市信州区庆丰路13号4幢4-402.4-302.4-202.4-502《房屋产权证》证号为3031075号)的不动产为马水秀、汪日刚共同所有。汪日刚于2009年11月28日死亡,马水秀于2023年1月4日死亡,夫妻俩共有子女四人为汪涌、汪涛、汪群育、汪培育法定继承人,现汪涛、汪群育、汪培育放弃继承马水秀、汪日刚的房屋遗产,次子汪涌申请继承上述马水秀、汪日刚的房屋遗产并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上述遗产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非经公证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申请人的上述申请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征询异议。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申请予以办理上述遗产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办事大厅A20窗口
联系电话:0793-8089979
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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