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不动产证一本,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遗失,声明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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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赣(2021)上饶市不动产权第0048118号 |
廖佩佩 |
土地/房屋 |
361121001005GB10034F00050083 |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聚远路13号8幢9-11室 |
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不动产证一本,证号为:赣(2021)上饶市不动产权第0048118号,依据权利人申请,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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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2025/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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