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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关于合并编制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国土资函[2016]334号)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赣东北大队编制的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上饶市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793-8085356
电子邮箱:srchzxkgb@126.com
附件:江西天峰建材有限公司稠川石材厂水泥用石灰岩矿三合一方案
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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