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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广丰区许家桥滑石矿探矿权公开招标公告
  • 2023-09-28 15:20
  • 来源: 上饶市自然资源局广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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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优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提高产业链供应链资源保障能力,促进上饶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0号令)、《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上饶市自然资源局广丰分局以招标方式公开出让上饶市广丰区许家桥滑石矿探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名称、地址

出让人:上饶市自然资源局广丰分局

地址:上饶市广丰区丰溪路666号

交易平台: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上饶市广丰区永丰街道大塘路住建大楼

二、招标出让探矿权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上饶市广丰区许家桥滑石矿探矿权

勘查矿种:黑滑石

地理位置: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许家桥

面积:3.1262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许家桥滑石矿探矿权拐点坐标表

拐点

2000大地坐标系

经度

纬度

1

118.1544876

28.3128685

2

118.1522721

28.3114379

3

118.1510690

28.3107232

4

118.1500249

28.3054007

5

118.1446738

28.3040526

6

118.1437852

28.3043591

7

118.1410961

28.3018712

8

118.1349667

28.3006223

9

118.1341771

28.2957540

10

118.1319513

28.2950754

11

118.1326751

28.2931795

12

118.1332349

28.2934215

13

118.1350458

28.2942334

14

118.1350916

28.2950124

15

118.1415713

28.3005985

16

118.1425164

28.2954686

17

118.1429784

28.3000435

18

118.1440637

28.3010749

19

118.1443149

28.3013161

20

118.1455994

28.3025309

21

118.1459672

28.3028920

22

118.1507537

28.3040184

23

118.1513724

28.3038709

24

118.1528215

28.3051792

25

118.1544778

28.3047929

26

118.1555313

28.3110601

27

118.1557342

28.3116867

挖空区

1

118.1338064

28.2950855

2

118.1343049

28.2952726

3

118.1345296

28.2949913

4

118.1344688

28.2948197

5

118.1345413

28.2947346

6

118.1346761

28.2946262

7

118.1347114

28.2944992

8

118.1344049

28.2943818

9

118.1341729

28.2943449

10

118.1340177

28.2942846

11

118.1339346

28.2944088

12

118.1330782

28.2941047

13

118.1328021

28.2947081

面积

3.1262km2

勘查工作程度:详查

勘查投入要求:达到国家规定最低投入

拟出让年限:5年,自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开始之日起算

出让收益率:2.9%

起始价:63万元(依据财综〔2023〕10号文件),保证金1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实体,信用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具有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以及其他相应的履约能力(以本公告挂网之日前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四)没有矿业权竞买违约行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公告时间、申请方式及获得招标文件的途径

 (一)公告时间:2023107日至2023年1116日。

 (二)申请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1016日至20231020日,上午9∶30至下午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综合股递交申请资料。

 (三)申请方式:只接受投标申请人现场书面申请,凭100万元保证金交纳凭证及报名资料领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方式等申请。

    (四)报名资料要求:报名资料包括以下内容,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1.投标承诺函;

2.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3.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原件彩色扫描加盖公章);

4.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彩色扫描加盖公章);

5.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加盖公章);

6.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截图要显示网址和公司代码;

7.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2022年年度财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审计报告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

8.具有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以及其他相应的履约能力(以本公告挂网之日前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9.为确保报名人具有履约能力,本次探矿权出让报名时,报名人必须提供其在申请领取招标文件期限内在探矿权所在地银行(便于核查)开具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的资金证明以及金融机构为其(含控股股东)贷款意向函或综合授信文件且额度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

备注:本次探矿权出让后,在探转采前中标人需承担人民币约17亿元(¥:人民币170000万元)的政策处理费(矿山土地流转、青苗补偿、林地报批、水库迁移、房屋拆迁补偿及坟墓迁移等费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平台不予接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无单位盖章的;

3.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盖章的;

4.未按规定的要求和格式填写的;

5.内容不全或关键词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1614时1116日14∶30。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三)开标时间:2023年111614∶30。

(四)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资格审查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不予进入评标环节。

 七、确定中标人标准、方法及出让合同签订

 (一)从技术装备、探矿服务方案、资金实力、企业信誉、业绩能力等方面,采用综合评标法择优确定中标人。

(二)以中标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报价确定为最终探矿权出让收益,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并在一个月内缴清出让收益。

(三)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可按照相关规定终止本次招标。

   ()本次招标设有保留价,如报价未达到保留价视为不成交。

   ()投标人保证金于招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账户。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具有投资风险性,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仅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供投标人参考。因掌握地质信息、资料量和对成矿规律认识程度的差异而导致找矿结果的不确定性以及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政策法规变化,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投资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二)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按规定执行。

(三)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拒签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或不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等,均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人民币壹佰万圆整(¥:人民币1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打入出让方指定账户。

为保证中标人在18个月内完成探转采,中标人需在中标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交纳1亿元人民币投资履约保函,投资履约保函为无条件见索即付银行保函。

本次探矿权出让后,在探转采前中标人需承担政策处理费(包括矿山土地流转、青苗补偿、林地报批、水库迁移、房屋拆迁补偿及坟墓迁移等费用),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

九、异议处理

除招标公告要求外,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和相关资料若有异议或疑问的,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提交投标材料,即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认可。

在《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交易平台予以澄清、说明;在《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其他

 (一)开发进度及建设要求:

1.中标人须在取得探矿权后18个月内依法转采;

2.三年内按照绿色矿山建成达产达效,开采规模不低于100万吨/年、在本地进行深加工规模80万吨/年以上

(二)意向投标人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招标人有权将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1.中标人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

2.中标人未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期限与招标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结果无效,招标人有权将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1.中标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中标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中标人应依法依规进行矿产资源勘查活动,需要办理环境保护、土地、林地、草场等相关手续的,应当及时依法办理。

(六)本次探矿权招标出让事宜可浏览自然资源部网站https://www.mnr.gov.cn/上饶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bnr.zgsr.gov.cn、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fggzy.cn/)。

联系地址:上饶市广丰区丰溪路666号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793-2662853、13790565003

(七)保证金缴纳

投标人按照要求通过单位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开户名称:上饶市广丰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广丰支行

账号: 14363101040010917

                          


上饶市自然资源局广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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