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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年县积极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工作
  • 2021-07-30 14:45
  • 来源: 万年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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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土地资源要素合理化配置,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在省政府《关于实施“节地增效”行动的指导意见》、市政府《关于开展“节地增效”行动的实施方案 》的框架下,结合实际,万年县“标准地+承诺制”对工业项目“先行先试”,力争2021年新增工业用地不低于60%按照“标准地+承诺制”制度供地。

事先作评价。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前提下,对拟出让“标准地”所在区域由各职能部门组织完成区域环境现状评价、节能评估、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评估,形成“多评合一”的综合评价结果。

事前定标准。具体“标准地”出让前,各相关部门依据制订发布的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区域环评等要求,合理提高标准,强化能耗、污染物排放等总量控制,联合提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能、亩均税收等具体标准,出具拟出让地块的联审意见。

事中作承诺。在招商项目签约前,开展项目辅导,再实施土地出让。县自然资源部门根据有关部门联合提出的“标准地”具体控制性指标,拟定“标准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按规定程序组织土地招拍挂。对取得“标准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企业投资项目,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相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编制《“标准地+承诺制”审批指南》。

事后强监管。建立健全联合检查执法机制,实行项目联合验收。实施“标准地”企业投资项目全过程信用档案管理,探索建立“标准地”企业承诺信用评价管理机制和严重失信名单制度。(上饶市万年县自然资源局蔡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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