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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基层乡政府建房审批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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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分类:
局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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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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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本人为上饶市鄱阳县柘港乡桂林村村民,家中原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目前家中仅有父母自98年洪水后自建房屋1栋且该房屋常年性漏水,房屋质量堪忧及居住空间有限。现本人与兄弟均已结婚成家,家中人口增加更添居住困难。 本人自2022年初结婚后即将户口独立,因符合“一户一宅”政策要求,2022年2月向村委会提交建房申请,经村委会审批通过后相关资料移交至乡政府,后经多次询问审批情况未有进展。2023年2月被告知建房申请资料被乡政府遗失,本人于2023年2月再次准备相关资料并又经村委会审批通过后移交乡政府,中间又进行多次审批进度询问,后未得到明确审批答复。 2024年9月23日,自然资源部官网上线“永久基本农田查询平台”,本人查询申请建房地块不属于永久基本农田,遂联系鄱阳县国土资源局柘港国土资源所所长,告知本人查询结果。但其反馈在其系统内部查询仍属于不可建房区域,此项矛盾不知为何产生,严重侵害本人正当权益。 此外,本人所属村,除已建成房屋外,其他地块全部被划为耕地红线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几乎无预留任何可供符合建房资格人新建房屋的有效空间。本人申请建房地块旁边和对面已有他人连片建房且申请地块是紧邻主要交通干道地块,按普通常识即可分辨出是可以建房区域。综上,请上饶市自然资源局尽快核实本人反映情况,充分保障本人建房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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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5-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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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经核,建房选址位置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建议另行选址建房,再按程序依法上报审批。具体事宜可向鄱阳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793-6270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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