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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求督促办理大学春城23栋不动产证
  • 信件分类:
    局长信箱
  • 来信时间:
    2022-04-29
  • 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是信州区茅家岭街道大学春城23栋的业主,自2019年购房至今未拿到不动产证。目前23栋15户业主经多方努力未果,无奈于2021年至市信访局信访,时任俞健副市长也明确批示要求信州区政府与市自然资源局尽快落实,但是至今杳无音讯。经咨询区自然资源局和住建局等相关部门,目前23栋房屋各项法定手续均已办理,概因开发商冠瑞置业(江西)有限公司在竞拍大学春城地块时遗留未解决的某些问题导致房产证无法办理。我们由衷请求局领导高位推动落实主体责任为民解忧,督促开发商冠瑞置业(江西)有限公司落实相关手续解决相关问题,以便于我们获得早应拿到的不动产证。谢谢。
  • 回复时间:
    2022-06-21
  • 回复内容:

    经查询大学春城地块的相关资料,现将具体情况及处置意见说明如下:

    一、地块具体情况

    大学春城地块位于三江区志敏大道北侧、兴隆路东侧、规划24米道路南侧、规划20米道路西侧,地块编号2008-8号,土地面积97.66亩。

    二、土地出让情况

    2008年6月6日,原上饶市国土资源局经市政府批准,发布了《上饶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公告》(饶土告〔2008〕9号),以拍卖方式共开出让2008-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公告第一条明确“该地块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房总面积的70%以上。应无偿提供总面积5%住宅为市政府廉租房,房型设计必须符合廉租房有关文件要求”。

    2008年6月6日,冠瑞置业(江西)有限公司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当日签订了《竞买成交确认书》。2008年6月30日,冠瑞置业(江西)有限公司与原上饶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饶市国让(合)字(2008)第11号),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其他土地利用要求1、应符合上饶市城市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三、规划设计情况

    2008年5月7日,原上饶市城市规划局依据《上饶市三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出具了志敏大道北侧、兴隆路东侧、规划24米道路南侧、规划20米道路西侧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饶规设字〔2008〕8号)。

    2008年5月13日,原上饶市城市规划局对该地块重新出具了规划设计条件(饶规设字〔2008〕11号),规划指标保持不变,增加了“应无偿提供总面积5%住宅为市政府廉租房,房型设计必须符合廉租房有关文件要求”的内容。

    2008年6月26日,信州区政府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要求变更叶挺大道改造项目建设资金平衡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请示》(饶信府字〔2008〕56号),提出“鉴于依靠该地块挂牌出让的预期净收益平衡叶挺大道改造项目还存在一定的困难,为切实保障叶挺大道改造项目建设资金平衡,确保工程按时完工,恳请市政府同意变更该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准予该项目不承担‘无偿提供总面积5%住宅为市政府廉租房’任务”。

    2008年7月15日,根据信州区政府向市政府申请《关于要求变更叶挺大道改造项目建设资金平衡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请示》(饶信府字〔2008〕56号),按照领导批示,原上饶市城市规划局又重新出具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饶规设字〔2008〕16号)。

    四、有关意见

    鉴于信州区政府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要求变更叶挺大道改造项目建设资金平衡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请示》,且市政府领导作出了批示。因此,建议由信州区政府提出具体处置意见。

     

     

     

     

    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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